热点栏目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品牌服务>>医疗纠纷>>正文

输液引发过敏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来源:武汉法律网 | 作者:廖昌文 | 时间:2016/11/2

输液引发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因医疗人员在工作中的过错而导致患者伤害,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何判断医院方有过错呢?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何赔偿?

输液引发全身皮肤过敏

徐女士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在医院输液后身体严重过敏,全身溃烂。她称医院没有提前做皮试,起诉医院赔偿损失。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徐女士起诉称,前年她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去顺义某医院治疗,该医院为其输液抗炎,开了头孢西丁钠。输液10分钟后,她全身发痒出现红斑,后全身溃烂,全身黏膜均糜烂破损,身上无一处完好。

徐女士称,出现严重过敏的原因是医院未对其做皮试。此后一年多,她在全国多家专科医院住院和门诊治疗,现在身上皮肤包括脸部仍有大面积褐色斑。徐女士起诉医院索赔各项损失费6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处于医疗过错鉴定与伤残鉴定之中。

输液引发过敏,医院有责任吗

对于此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医疗人员在工作中的过错而导致患者伤害,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院方有过错时,可以请求赔偿。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鉴定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4、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