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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工作时受伤,同时买了商业意外险和工

来源:武汉法律网 | 作者:廖昌文 | 时间:2016/11/2

我们知道,工伤险属于强制险,必须由用人单位购买。意外险属于商业险,由劳动者自由选择,那么,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在同时买了商业意外险和工伤险的情况下,可以双赔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孙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3年6月,孙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公司对孙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为应从中扣除其已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3万元。

本案争议焦点是: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可以兼得?

[法律解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用。虽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当由单位出资购买,未购买则应当由旅行社按照工伤标准支付相关赔偿金。

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